·批准文号:沪药管械(准)字2000第2551004号 ·主要规格: ·用 途:供口腔科作诊断,治疗和手术用. ·科室类别:口腔科 ·批准日期:2000.12.29 ·有 效 期:2002.12.29 ·产品说明:
气动马达手机空载不低于14000r/min;转速不小于10mN.m;吸唾器真空度不小于27KPa;强力吸引负压不小于18kpa; 洁牙器工作频率25KHZ ±2KHZ;光固化机强度不低于300mw/cm2